機關興辦公共工程,可否以表演藝術作為該工程公共藝術(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之呈現,敬請釋示,俾知所遵循,請 查照示復。來函日期2006-05-18來函單位臺中市文化局來函貴局所詢是否可以表演藝術之方式呈現公共藝術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回函日期2006-06-07回函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