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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相關函釋

機關興辦公共工程,可否以表演藝術作為該工程公共藝術(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之呈現,敬請釋示,俾知所遵循,請 查照示復。

來函日期2006-05-18來函單位臺中市文化局
來函

貴局所詢是否可以表演藝術之方式呈現公共藝術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回函日期2006-06-07回函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