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新建之「溫室、農作物栽培場」,因係屬農業發展條例之「農業設施」非屬「供公眾使用之公有建築物」,擬請同意免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規定設置「公共藝術」,請 查照。來函日期2008-03-03來函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來函有關 貴所函請同意新建之「温室、農作物栽培場」免設置公共藝術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回函日期2008-03-21回函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