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興辦公共藝術設置經費30萬元以下之現有學校,擬併案處裡以解決現存小額經費設置之疑難,詳如說明,請 貴會釋復,請 鑒核。來函日期2010-03-30來函單位嘉義縣政府 函來函貴府函請本會釋示 貴府興辦公共藝術設置經費30萬元以下之現有學校,擬併案處理以解決現存小額經費設置之疑難乙案,復請 查照。回函日期2010-04-21回函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函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