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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相關函釋

公共藝術設置案中之「執行小組」成員及徵選委員執行職務有無應遵守之相關規範?若有,請惠予提供。又於公共藝術設置案件無論係採公開徵選或邀請比件之方式,能否以他人名義參與徵選或比件,而自己或配偶則擔任徵選委員並選取自己之人頭?若不可,有違反何種法令?惠請協助查明見

來函日期2015-04-02來函單位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來函

有關貴署函詢本部關於公共藝術設置過程之相關規範,復如說明,請查照。

回函日期2015-04-24回函單位文化部
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