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計畫名稱 | 國立中正大學「理學院二期及教育學院二期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 ||
| 興辦機關(構) | 國立中正大學 | ||
| 基地位置 | 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段 | 計畫執行期 | 2008.10-2013.11 |
| 徵選方式 | 邀請比件(1件) | 設置經費 | 新臺幣780萬元 |
國立中正大學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案榮獲文化部第五屆公共藝術獎─「卓越獎」、「網路票選人氣作品」。本案作品《羽光之丘-關於光的12種依靠》,為公共藝術「常設型」作品中,罕見的地景創作類型,其以中正大學校園生態作為軸線空間的營造,場域和周邊文化地景意象元素的延伸融入,擴充大具有「社群」、「生態環境」與「文化」的藝術地景內涵,促成師生對於基地環境改善議題的巨大迴響。
【本案概述】
落實藝術教育,興辦機關「加碼」公共藝術設置經費
本案為國立中正大學首次辦理之公共藝術設置案,興辦機關期望藉由此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提升校園藝術文化氛圍,並結合教育推廣活動,為師生形塑人文藝術的校園,營造優質的學習場域,故經興辦機關決議,另行挹注高達新臺幣304萬元,將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經費提高至新臺幣780萬元整,行政費用則由興辦機關額外提撥,使公共藝術資源得以全數用於藝術創作,為臺灣公共藝術教育樹立典範。
行政程序幾經雕琢,為公共藝術計畫帶來新的風貌
本案執行前期經三次公開徵選,可惜並未有符合本案基地環境之提案,故流標。後經2008年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法後,將本案設置理念重新規納、彙整,以「重塑校園藝文心中心的焦點與地標」為發展主軸,將全案以「公共藝術計畫」的概念策畫,邀請藝術家進行比件。最終透過藝術家顏名宏的地景創作─《羽光之丘-關於光的12種依靠》,將中正大學的自然人文、生命記憶,融入校園地景,陪伴師生共同成長茁壯。
跨領域施作的地景藝術
作品以「大地」作為創作材料,除了藝術的美感,還需仰賴土木、建築及水土的介面溝通與整合,過程中面臨種種困難,一如作品身處山坡面,須注意防洪計畫;環境、土質、地勢的變動,故施作期間需不斷測量;而最後一里路的「植草」、「管理維護」等,對於藝術家及興辦單位也都是一大挑戰,透過各方協力,才得以誕生大家引以為傲的作品。

《羽光之丘》作品全景圖
【辦理過程】
國立中正大學公共藝術設置案,依「徵選方式」的流變可拆分為兩階段:
造成流標、解約的小陷阱
第一階段自2006年啟動,期間辦理三次「公開徵選」,於第二次「公開徵選」遴選出第一順位之藝術家團隊,並與興辦機關簽約、鑑價完成後,藝術家團隊因故無法履約。這時翻閱本案的簡章才發現,其僅就藝術家若無法達成議約及鑑價協議,得由第二順位遞補,但本案已簽約,不適用該狀況,在不得遞補的狀況下,開啟了本案第三次公開徵選程序。但或許是幾番公開徵選,已影響藝術家們的提案意願及創意,一方面,徵選小組也希望選擇與本校基地條件適切性高之藝術家,故第三次公開徵選結果從缺。
這次的結果也間接顯示著,或許要重新調整腳步,考量不同的徵選方式及相關規範。
重啟審議步上正軌
重整步履後,第二階段自2008年重啟,興辦機關重新籌組執行小組,依據2008年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後之規範,以「邀請比件」方式辦理。然審議委員依據公共藝術的公共性、多元性,建議興辦機關擴大邀請比件之藝術家(團隊)。因此本案回歸執行小組討論,重新遴選藝術家團隊,由三組團隊增至七組團隊進行比件,經七次執行小組會議、五次審議會修正後,於2010年審議通過,得以開始執行。
文化地景式的場域共融──顏名宏《羽光之丘》
本案作品規劃之初,藝術家顏名宏即針對嘉義民雄地區周邊進行調查研究分析,希望將周邊的自然生態、社區生活等元素納入整體校園的空間意象。並梳理本案基地拱起的地勢之於整體校園的地景結構,將自然的光影變化當作最佳助力,為靜態的作品妝點流動的色彩。其次,將校園中時常到訪的自然嬌客-珠頸斑鳩、藍腹鷴等,作為中正大學「生命」與「在地性」的代表符號。結合中正大學的七所學院,發展以基地為中心向外散出的軸線,作為地景紋理。藉由公共藝術創作的過程,將地方文化帶入場域地景,再由社區與校園師生共同創造無形的生命記憶,成為中正大學代表性的共融場域。

於《羽光之丘》落成後,舉辦互動音樂會
【經驗分享】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徵選簡章之注意事項
以本案經驗為例,執行之初雖曾透過公開徵選遴選出第一順位之藝術家團隊,並完成簽約及鑑價程序,然興辦機關並未於徵選簡章中述明「藝術家團隊簽約後因故無法履約」是否得由第二順位團隊遞補。因此需重新辦理公開徵選,再次廣招藝術家團隊進行提案。考量公開徵選若多次廢標,恐消磨藝術家團隊心血與熱情,建議興辦機關於公告簡章前,再次確認是否對於「簽約後」才產生之藝術家更動有相關配套措施。
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釐清需求、述明理念、規劃地點
本案雖經過多次審議會審查,然透過執行小組和興辦機關戮力同心,明確公共藝術設置理念、梳理興辦機關需求、針對場域空間規劃更具體之目標,對於辦理本案後續徵選、執行之過程更加明晰。在後續興辦機關與藝術家的溝通協作上,亦能得到最好的成效!
創新的同時,藝術家也需要得以施展長才的經費
《羽光之丘-關於光的12種依靠》設置於圖書館地下一樓,外側平臺之綠色草坡,對於地景之藝術創作並非僅有草坪美化,整體作品施作的過程亦包含人行動線、排水設施、夜間照明等等,並且高度整合校園整體俯瞰之地景紋路。由此可見於,興辦機關給予藝術家合理的經費,才能達到雙贏的效果。
另建議未來興辦機關有地景規劃之需求時,若能於建物完工前即讓藝術家團隊與景觀工程結合,不僅減少二次施工,於景觀整合上也較無限制。

坐落於圖書館前的《羽光之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