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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實例範本

第二美術館委託山口勝弘創作《龍》─「位置移置及展示更新」計畫


計畫名稱
第二美術館委託山口勝弘創作《龍》─「位置移置及展示更新」計畫
興辦機關(構)
台北當代藝術館
基地位置
台北當代藝術館
移置計畫執行期
110.2-迄今(不含前期評估)
徵選方式
委託創作
設置經費
新臺幣8,340,000元
移置/拆除方案
部分拆除、部分移置,結合教育推廣
移置/拆除預計經費(含裝置)
新臺幣955,840元
本案撰寫於111年8月,受疫情影響,計畫尚未執行完畢。



日本藝術家山口勝弘所創作的公共藝術《龍》,為1998年台北市立美術館為籌設第二美術館(現台北當代藝術館),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所設置之公共藝術。由執行小組於第二次會議全體通過,邀請國際知名日本科技藝術創作者山口勝弘教授負責設計製作。評估基地空間後,設定以表達「小空間中的大世界」、「短時間內的長歷史」、「無所不能、無遠弗屆」資訊傳播媒體之力量為主幹,進行作品評選。公共藝術作品最後決定懸吊於室內天花板下,使作品既不妨礙動線又可營造整體氣氛。

時至今日(民國111年),《龍》設置在台北當代藝術館內已逾20年,在作品維護、現地空間與氛圍等方面,經過多年皆與當時所規劃有所轉變,故由台北當代藝術館啟動「位置移置及展示更新」計畫,藉由與建成國中之合作,結合教育推廣的過程,將「公共性」、「藝術性」的精神再現於建成國中,賦予本件公共藝術作品新的意義。

作品《龍》

作品《龍》(照片提供: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

藝術家《山口勝弘》與作品《龍》合影

藝術家《山口勝弘》與作品《龍》合影(照片提供: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



【本案概述】

移置的原因

對於《龍》的移置討論,主要從潘小雪教授兼職擔任台北當代藝術館館長開始推動,於駱麗真館長時啟動。

所遭遇的問題係因為館所的營運需求經過20年的演變,現地空間的使用情況已大有不同,譬如因應更多的記者會、講座等活動,這些活動所使用的空間皆面對作品挑高不足而產生壓迫感的問題;卸佈展作品進出與現有作品之動線問題等,更重要的是,作品經歷20年,部分設備故障無法修復等因素,讓《龍》失去了原先作品存在的意義,也在某種程度與當代館的現地營運產生了隔閡。


作品《龍》結合影音設備細節圖

作品《龍》結合影音設備細節圖(照片提供:台北當代藝術館提供)


移置的前期評估 

由於該作品已設置20年逾年,期間面臨藝術家身故,財產及設備年限及汰舊規範、原始資料不足及行政程序不熟稔等難題,致使整個專案經歷六、七年的討論評估,在民國110年正式啟動公共藝術移置及拆除程序。

而當代館面對此作品,在經歷多次館內會議,及外聘專家學者諮詢會議後,採取策略以「移置」為優先選項,希望以善待藝術品的方式作處置,不輕易進行報廢。因為藝術品報廢後只會變成市府財產報廢品變賣殘值,值不了幾千;且以報廢處份,藝術品將永遠消失,只剩下文書紀錄,是相當可惜的。所以當代館採用了「移置」的方案,並與共同合作十幾年館校合作的建成國中合作,將此作品納入課堂教案中,讓同學實際參與移置計畫地討論,透過此方式將作品從當代館移置建成國中,並給予作品不同層面的意義。




【辦理過程】


當代館在本案中以積極的方式,透過與建成國中合作的方式再活化山口先生的作品,透過新的藝術計劃及空間的擾動,以《龍》帶動起藝術作品與空間環境的討論。藉此重新檢視一座歷經20年的公共藝術作品,如何再現美學教育價值。而本案面對幾個重要的關鍵點,過程如下:


移置的行政流程 

在移置流程上,最初遇到了「計劃書如何撰寫?」、「原始資料不足如何辦理?」、「無法諮詢原作藝術家怎麼辦呢?」甚或一度被要求赴日找藝術家後代,或者邀集學生對該作品移置做意見陳述;另外還有涉及財產報廢及移撥等各式疑難雜症。

當代館在面臨這些要求下,最終採取回到原點的方式進行,將手邊既有資料盡量呈現,不足的部分則透過訪問最初的設置小組成員補足。仍不盡完善之處,則以符合最大化關照作品的邏輯來推演,盡可能地尊重原作脈絡發展處置方案,例如:以藝術品修復之方式,仔細復原作品;移置位置的需盡可能參照原設置位置等。

同時當代館也透過舉辦多次的諮詢會議,邀請專家學者聽取當代館對本案的處置方案及進度,時刻的修正跟補齊專家建議方案,盡最大善意地進行移置作業。


尋覓合作單位

在方案評估初期,定案以「移置取代報廢」時,同時多方評估過合作對象及適切性,例如,與北美館合作,或許可以讓作品正式進入典藏體系中;亦或與其他藝文場館合作,能否讓作品移置到更適合的挑高空間?

在多種可能性評估中,當代館很幸運地在專案評估初期,就得到建成國中黃校長的慨然允諾與大力協助,願意共同推動公共藝術移置及再生計畫,在規劃的藍圖中,《龍》在建成國中得到新的意義與使命。

實際執行時,以兩階段推動,第一階段為獲得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同意「移置許可」,第二階段則是啟動館校合作的「藝術計劃與校園美感課程」。在未來,《龍》可以安心地移置到建成國中校園,同步地讓作品與校園既有的公共藝術作品相呼應。


校園美感課程

建成國中作為移置案的合作對象,除了評估硬體空間的進駐,也需思考軟體配套學習方案─「如何建構學子對於公共美學的思考?」成為最主要的課題。首先,在《龍》拆除前,建成國中的老師安排學生們至當代館參觀,了解其來歷及未來規劃;一至三年級分別安排多堂教程切入公共藝術議題─從空間出發,認識「在地」及「公共」;從「藝術創作」出發,紙模型及彩繪等創作,讓作品不只保留「實體」的部分,而是在原藝術家的創作精神上,再納入當代學子的構思與參與。

雖過程中遇到疫情干擾,但預計《龍》在川堂及禮堂空間完成安裝後,學生能切身體會藝術帶來的能量及思考。


典藏紀錄

雙方為了讓整個計畫更趨完善,在過程安排了完整的影音紀錄,除了紀錄保養修復、移置的影像外,也收錄了學子課堂發想、論壇影像、學生創作內容等;未來也預計詳細記錄作品安裝過程,作為全案完整記錄(撰寫時間於民國111年8月,受疫情影響《龍》的安裝尚未完成。)




【經驗分享】


當代館對本案的主要提案理由,旨在希望藉由台北當代藝術館開館20年之際,重新思考本件作品與現今藝文發展環境脈絡的意義,並期盼透過「作品移置所帶動的展示更新,搭配著台北當代館與建成國中合作長達十餘年的館校合作經驗」,讓此作品的藝術公共性及美學效益再次展現。

面臨移置/拆除的作品,往往歷經時空交替,參與人員更迭,資料散佚等狀況,執行上困難重重,當代館面臨這些難以解決的現實問題之方式及立場,分享建議如下:


作品資料缺失 

(1)面對過往資料的缺失,必須使其回到原點綜整爬梳,並取得原作者的建議、當年執行小組及徵選小組的專業意見,如取得困難則建議諮詢專業學者,亦或廣集使用者意見調查,以更全面評估各方案可行性。


尊重藝術家的創作

(2)尊重藝術家,維護藝術家的權益。每件公共藝術皆為藝術家獨一無二之創作,雖然設置完成後的公共藝術屬興辦機關或管理機關所有,但若涉及拆除、移置、改置等狀況,仍因盡力取得原藝術家同意。在召集員執行小組、徵選小組討論,或專家學者諮詢會議時,應完整傳達藝術家的意見。


作品新生的可能性

(3)延續前項,執行過程中會遇到各種疑難雜症,面對各種抉擇,應採取對藝術品抱持最大善意的處置方案為原則,在繁複的程序中,一不經意就削減了對原著的尊重,亦或曲解藝術家對作品的解讀。在讓作品獲得「新生」之時,不應忽略其作品內涵。


作品重獲新生後的課題

《龍》未來將成為建成國中校園景致的一環,隨著時間積累在地的故事,建成國中的教師以積極的角度思考著修復《龍》影音播放器的可能,作為未來學校播放學生活動的設備。作為常設性作品,《龍》未來也需要逐年編列管理維護經費以維持其外觀及安全性,如同當代館在20餘年間所示範的良好維護,公共藝術在管理單位悉心的照護下,才有與地方一同成長,進而成為地方標的物的機會。


資料來源

‧台北市立美術館(2000),《第二美術館公共藝術》。

‧台北當代藝術館(2021),《第二美術館委託山口勝弘創作「龍」「位置移置及展示更新」計畫書-《館校合作、賦予新生》,未發行資料。

‧台北當代藝術館副館長 張玉漢2022年08月訪談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