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日期:2015-04-07 作者:侯淑姿 黃文慶 陶亞倫 黃銘哲
辦理過程
建成國中是國內首座與古蹟共構的校園,該校的校地上包括一幢原為台北市舊市政府的古蹟,現在已改為台北市當代藝術館,是一座以展出當代藝術為主的美術館。換言之,建成國中的新建校舍與古蹟再利用後的當代藝術館融為一體。
有鑑於此一歷史及環境因素,因此該校在規劃新校舍的公共藝術時亦重視此一特殊背景,校方積極尋訪瞭解當代藝術的專業者組成執行小組。在數次討論後,執行小組乃採用「邀請比件」的方式,依陶藝、攝影、立體、平面及裝置等五項質材,分別各邀請兩位藝術家,總計十位藝術家參與。這些藝術家都屬青壯輩者,且在涵括各種創作質材,如攝影(燈箱)、機械裝置、馬賽克、紙(經過特殊處理)及陶等等,充份反應”當代藝術”這項特質。執行小組給予藝術家們兩個月的創作時間,要求藝術家應繳交藝術品創作計畫及設計圖等資料。而且由於本案屬校園公共藝術,因此亦要求未來得到本案的藝術家應在設置過程當中的學期中排出150至200小時到校教授藝術教育課程。
本案的評審會議由一位執行小組的外聘成員、四位專業者及二位校方代表所組成。且由執行小組另一位外聘成員負責主持會議進行。在經過一天的評選後,最後選出了四位藝術家,包括侯淑姿的攝影創作『快樂組曲』、黃文慶的馬賽克創作『地圖』、陶亞倫的機械裝置作品『Take a Break』及黃銘哲的雕塑作品『飛揚』等。
校方在送「公共藝術徵選結果報告書」至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通過後,即和藝術家簽約,讓藝術家們紛紛展開與該校師生互動的創作過程。由於這批專業的藝術家互動式的創作教學有別於以往的美術課,部份公共藝術作品還融入學生的想法及集體創作,而深受師生們歡迎。本公共藝術案於民國九十一年中陸續設置完成,不僅因藝術教育課程而讓師生更進一步瞭解當代藝術的意涵及表現手法,校方也希望藝術家們可以繼續到學校授課,也因為此一特別的設置過程而讓本案成為台北市公共藝術案的熱門參觀地點。
經驗分享
◎公共藝術創作過程與學校美術教育合而為一
本公共藝術計畫中的兩件作品『快樂組曲』及『地圖』,都是藝術家至學校教學,並將學生想法或是集體創作轉化為公共藝術的特別案例。『快樂組曲』的藝術家侯淑姿認為現在的學生並不快樂,為了喚起他們快樂的感覺,因此她以「快樂是什麼?」為題,訪問了全校五十位師生,探討快樂的定義以及如何得到永恆的快樂,並為他(她)們拍下表達快樂的照片。爾後,她選出適合的影像,並搭配如「快樂是活出自己」等標題,製成六件如廣告燈廂的作品,散至在校舍各處。而黃文慶的『地圖』則是教導學生以「地圖」為主題,製作出一幅幅小的馬賽克作品,藝術家再將學生作品排列組合後,貼在學校中庭穿堂間的十五根圓柱上。這兩件作品將成為這一個年級的同學們一輩子的特殊回憶。
◎給有潛力的年青藝術家一個創作的機會
本案的執行小組以熟悉當代藝術的專業人士所組成,因此有能力選出目前我國在當代藝術領域上具發展潛力的藝術家參與本案。其中有些人雖然沒有公共藝術創作的經驗,但是執行小組足以判斷藝術家們的潛力是否足以勝任此一創作,從事後作品極佳的呈現效果上,不僅反映出執行小組的專業素養,同時給了一直沒有意願或是沒有經濟力參與公共藝術公開徵選的年輕藝術家一個很好的表現機會。
◎執行小組應該在事前規劃每位藝術家的設置地點
執行小組原來希望由每一位藝術家選擇最適合自己作品表現的地點,但在評選時即產生多數的藝術家都把作品放在大門入口、中庭等醒目之處,後來執行小組費了一番工夫才完成協調,因此,建議未來的興辦單位或執行小組應該事先建議每一位藝術家的設置地點,以節省事後協調的工夫。
◎校方應彈性規定藝術家到校上課的時數
執行小組原來規劃每一位藝術家應在創作當中的學期到校教授至少150小時的課程,然而校方並無法吸納如此龐大的額外課程,致使藝術家即使有意願到校授課,也常因校方時間不能配合而圖生困擾。因此,建議未來的興辦單位可以分散藝術家到校授課的期程,以達到更佳的藝術教育效果。 小組原來希望由每一位藝術家選擇最適合自己作品表現的地點,但在評選時即產生多數的藝術家都把作品放在大門入口、中庭等醒目之處,後來執行小組費了一番工夫才完成協調,因此,建議未來的興辦單位或執行小組應該事先建議每一位藝術家的設置地點,以節省事後協調的工夫。
候淑姿的作品「快樂組曲」
黃文慶的作品「地圖」
黃銘哲的作品「飛揚」
陶亞倫的作品「Take a Brea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