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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實例範本

設置實例範本 - 清華大學綜二、綜三館公共藝術案


刊登日期:2015-04-07 作者:王存武 


辦理過程


民國八十六年,清華大學辦理一次令人耳目一新的公共藝術公開徵選案。本案由清華大學的藝術中心籌組執行小組負責執行,在執行初期,為了瞭解學校師生對公共藝術設置地點的看法,製作了一份全校性的問卷,調查「校內最需要公共藝術的設置點」。依此問卷結果,位在綜合二館及綜合三館之間的「鴿子廣場」以最高票脫穎而出。此廣場是該校師生使用密度最高的開放空間之一,但也有不少環境上的課題,因此期望經由公共藝術做一統整改善。 


地點決定之後,執行小組即展開一連串慎密擬定「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書」的動作,積極討論該如何結合學校資源,以讓全校師生,甚至附近居民,共同參與本次公共藝術徵選及設置的過程,藉此瞭解公共藝術與生活相關的各種面向。此外,執行小組亦決議採用「責任評審制」,全權委任此位評審委員會召集人,由其創作理念組織評審委員會,並對評審結果完全負責。 


委員會召集人的人選,考慮其美學取向的寬廣厚實,對基地空間人文反省的深度及臨事的公正性三要素後,邀請曾執教於清大,且曾任清大藝術中心主任,目前為台南國立藝術學院學務長的徐小虎教授擔任。她首先擺脫公共藝術專業區分為視覺藝術、建築及景觀設計等領域的框架,提出場所整體性與知覺整體性的概念。她認為視覺美感雖然是公共空間規劃的要素,但當使用者遊走於空間時,讓視覺外的其他知覺感到舒坦,也同樣不能忽視。據此理念,她邀集的評審委員囊括了建築界的漢寶德教授、美術界的何懷碩教授、深知身體律動的舞者朱美玲教授,與來自戲劇界、對使用空間有高度敏感經驗的汪其楣教授。這一跨領域的組合,事後證明確實有助於徐小虎教授「複合空間」概念的實現。 


清華大學公共藝術案基地所在的綜二綜三館廣場,為一不規則的方型中庭,因著日暮時分鴿群的起起落落,與人互動,而被暱稱為「鴿子廣場」。在徵件公開聲明中,本案評審委員會徐小虎教授明白說明理念;必須能夠整合區域內的所有內在元素,與整個外在環境放在一起考慮,在各項元素的互動中創造出統一感、和諧性與生命力,讓人們得以喚醒感官,重新經驗身體與環境合而為一的感受。 


本案初選在八十七年二月十日截止收件,計收到37件作品,包括了遠自美國、德國、義大利、澳洲、甚至南斯拉夫的藝術家們跨參與。初選入選作品五件,八十八年四月辦理複審選出三件,最後在五月辦理決選,選出最後首獎作品藝術家王存武的「清鏡」。全案於八十九年六月完工。 


經驗分享


公正且充份討論的評審過程 


評審過程的公正及充份討論與否是採用「公開徵選」取得作品的成敗關鍵。本案評審團的組成很特別,乃委由徐小虎教授擔任評審團召集人,由她擬定徵選宗旨並邀集其他四位不同領域的評審。由於評審委員們均是無私心且負責任的專業者,且在評審的過程中毫無保留地分享他們深思熟慮的見解,透過充份而愉快的討論,選出了最佳的作品。  


此外,執行小組在三階段的評審中也扮演了極重要的溝通角色。由於藝術家們皆是匿名參賽,所以,執行小組整理了每一階段的評審意見轉告入選的藝術家。換言之,執行小組是評審委員們與藝術家們間的橋樑,透過雙向溝通,捨棄過往藝術家在過程中猜測摸索的耗時耗力,而透明度較高的互動方式,共同為設置基地創造出一個合乎人性、豐富自然且新鮮有趣的舒適空間。 


詳實精準的基地調查及評估 


在公開徵選之前,執行小組先對設置基地做了一份詳實的評估在「自然生態」乙項中,特別說明許多鴿子常在週圍的系館築巢棲息,利用地面不平的水漥飲水,因而吸引了校內師生及附近居民來這裏餵鴿子;在「人文背景」乙項中,則說明清華大學及交通大學每年都會在此地舉行梅竹賽誓師、粉筆彩繪等系列活動。因此,不論是朝朝暮暮上下課經過此地的師生、或曾參與誓師或粉筆彩繪的學生、或曾在此餵養鴿子的民眾,都對此廣場有著一份深刻的情感記憶。
在「現存環境」乙項中,則提出了風、鴿子及水三個課題。即新竹的風聞名全國,因風力造成落葉柔鴿子糞的堆積;鴿子糞造成建築物外觀的污損等;鴿子僅能運用水漥喝水,但地面上凹凸不平的水面反光令人感到燥熱難耐。  


執行小組將這些現況調查轉化為公開徵選簡章中具體的文字描述,並指陳出公共藝術設置的方向,讓想要參選的藝術家可以清楚瞭解校方的需求及期待。例如,藝術家一方面必須維護此廣場特有的活動需求(養鴿子、誓師及彩繪等),一方面也必須改善基地上的缺點(風、鴿子及水)。


務實且發揮效果的徵選簡章  


本案公開徵選簡章中,有兩項較特別的規定,一是一視同仁的入選獎金(材料補助費),二是規定藝術家需到校進行在地體驗。
進入決選的五位藝術家按簡章規定一律發放五萬元的材料補助費,而不是依名次遞減獎額,例如第二名八萬元、第三名五萬元等。其用意在於希望以等額並適當的材料補助費,鼓勵入選的藝術家們好好創作,不要因擔心會賠本而不願對本案多付出心血。
另一項特別的規定為,進入決選的五位藝術家必須進駐清華大學兩天一夜,其中安排清華大學人文背景等說明會、同時也邀請學生或民眾共同舉辦座談會,讓藝術家對當地有更深刻的了解,以便藝術家能發揮個人敏銳的觀察力,創造出一件最適合校園需求的環境空間。 


藝術品在施作與設置時所遇到的困難 


本案在徵選的過程中,執行小組、評審、參與的藝術家及院內師生都有愉快的互動。然而,從公共藝術從籌備、公開徵選、評審到選定作品,可以說尚處於紙上談兵的階段,雖然藝術家或校方也會以行政體系統的文書往來方式,預先處理一些未來可能會出現的問題,然而等到雙方簽約,進入了正式的創作及設置階段,方開始藝術品與建築或基地的實際配合工作,許多接合問題也在此刻一一浮現,若未即時處理,往往會造成施工時程上的延誤。 


為了讓那麼在真正進入建造階段之前,興辦機關與藝術家都應該對確切的施工細節有充分的討論與瞭解,雙方審慎地研討建築法規,防震、防災等建造規則作全面深入的瞭解,甚至討論到建構物是否應該申請何種合格建照等詳細問題。方能使天然意外災害發生時,使委託機構損失減至最低,也是減少建造完成後層出不窮的維護問題。有些公共藝術創作者在奪得首選後,可能才開始向相關建築單位作深入的諮詢工作,以便製作詳細的施工圖形。或者創作者為了使作品因地制宜地,符合建築法而作些必要的修正。委託機構若能設想周到地增加這一段討論、構圖期或修改施工圖時間,可以避免藝術家未能如期完工的時罰款的事情發生。 

 

王存武的作品「清鏡」王存武的作品「清鏡」   

王存武的作品「清鏡」2王存武的作品「清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