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間:1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時
二、地點:文化部15樓藝術發展司會議室
三、主持人:李靜慧召集人 紀錄:彭竫潔
四、出席者:林委員崇傑、林靜娟委員、張基義委員、張惠蘭委員、陳委員建北、彭委員俊亨、蕭委員瓊瑞(含主持人共8人)
五、列席者:文化部藝術發展司黃宏文副司長、劉美芝專門委員、朱曉俐科長
六、出席單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詳簽到表)
七、本次審議委員迴避事項:無。
八、審議案:
案由:審議「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社會住宅新建統包工程-38案」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基金/專戶修正案申請書。
決議:照案通過,納入文化部文化發展基金經費變更為新臺幣2億442萬1,443元。
九、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資格審查及討論案:
決議:
(一) 本次推薦名單前於115年4月23日至4月29日經由審議會委員進行第2梯次書面審查,計6件,經審查得票數超過三分之二,且達本次出席委員半數同意納入資料庫者,計5名,不同意納入者共1名。
(二) 為因應公共藝術多元發展趨勢,請業務單位未來洽邀各機關推薦時,可考量引入新媒體及影視等跨領域人才;並持續統計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之性別分布等相關數據。
十、散會:上午10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