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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探索

自由之音II
自由之音II
許文融

簡述/

自由之音II:法院給人的印象是嚴肅而不敢侵犯的。相對的,它也是在捍衛國家民主,保障個人自由。在正義與公益之精神下,人民得以安居樂業,自由自在的生活。 此作品以天真無邪的孩童為材,表現在民主自由的國度裡,能輕鬆自在的飛翔。這不正是律法的功能與目的嗎?

創作年代/2008
尺寸/作品:高 120cm、寬200 cm、厚90cm 基座: 高120cm、深90cm、寬127cm
材質/作品:青銅;基座: 自然石
地點/427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139號
經費/2390000
委託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取得方式/公開徵選
執行小組/謝棟樑、林新竑、柯適中、江村雄、翁慶珍、黃輝雄、謝其安、翁慶珍
徵選小組/

謝棟樑、黃輝雄、江村雄、林新竑、 柯適中、謝其安、 翁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