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共藝術相關函釋

本校「理學院二期及教育學院二館公共藝術品設置」,本公共藝術設置案預算自95年執行至99年底止已屆滿5年,依預算法規定預算5年如無法完成,其預算將無法保留,故本設置案後續設置作業將無相關經費可執行,本設置案是否因無預算經費可以終止辦理,詳如說明,函請 貴會釋示。

來函日期2011-03-02來函單位國立中正大學
來函

貴校函詢「理學院二期及教育學院二館公共藝術品設置」因預算屆滿5年無法保留,可否因無預算經費終止辦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回函日期2011-03-18回函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