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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相關函釋

有關「第一航廈結構補強暨營運空間調整與裝修復原配合工程」案,是否屬公共藝術設置第8條所稱之重大公共工程,敬請惠予澄復。

來函日期2019-09-25來函單位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來函

有關貴公司函詢「松山機場第一航廈結構補強暨營運空間 調整與裝修復原配合工程」是否屬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8 條所稱之重大公共工程,復如說明,請查照。

回函日期2019-10-16回函單位文化部
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