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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相關函釋

為本公司與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之「新北市新店、 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移轉案」(以下稱本案)之公共藝術設置事宜,請鈞部惠予釋疑,詳如說明,請鑒核。

來函日期2019-11-13來函單位達和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分公司
來函

有關貴公司與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簽訂之「新北市新店、樹林垃圾焚化廠整建營運移轉案」之公共藝術設置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回函日期2019-11-28回函單位文化部
回函